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2014年6月11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来源:
国事登函〔2014〕9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
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2014年1月24日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为规范实际操作,现将《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供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