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四十三期)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 来源:
天津市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四十三期)
(2021年8月6日)
一、天津市协通设计事务所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协通设计事务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天津市安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安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海洋石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海洋石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