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第三十七期)
(2021年5月11日)
一、大港油田集团公司集体资产管理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大港油田集团公司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天津市公用局职工大学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公用局职工大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四、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十二所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十二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五、天津市城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城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